您现在的位置:主页 > 新闻动态 >

银行业、非银行金融机构增值税优惠总结

时期:2023-04-26 00:00 点击数:
本文摘要:一、免征增值税1. 下列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1)国家助学贷款(2)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的贷款(3)住房公积金治理中心用住房公积金在指定的委托银行发放的小我私家住房贷款。(4)外汇治理部门在从事国家外汇储蓄谋划历程中,委托金融机构发放的外汇贷款。

开云平台app

一、免征增值税1. 下列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1)国家助学贷款(2)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的贷款(3)住房公积金治理中心用住房公积金在指定的委托银行发放的小我私家住房贷款。(4)外汇治理部门在从事国家外汇储蓄谋划历程中,委托金融机构发放的外汇贷款。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划定》第一条第(十九)项第2目、第4目、第6目2. 被打消金融机构以货物、不动产、无形资产、有价证券、票据等产业清偿债务,免征增值税。

被打消金融机构,是指经人民银行、银监会依法决议打消的金融机构及其分设于各地的分支机构,包罗被依法打消的商业银行、信托投资公司、财政公司、金融租赁公司、都会信用社和农村信用社。除尚有划定外,被打消金融机构所属、隶属企业,不享受被打消金融机构增值税免税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划定》第一条第(二十)项3. 下列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1)金融机构与人民银行所发生的资金往来业务。

包罗人民银行对一般金融机构贷款,以及人民银行对商业银行的再贴现等。(2)银行联行往来业务。同一银行系统内部差别行、处之间所发生的资金账务往来业务。

(3)金融机构间的资金往来业务。是指经人民银行批准,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的金融机构之间通过全国统一的同业拆借网络举行的短期(一年以下含一年)无担保资金融通行为。

(4)同业存款。同业存款,是指金融机构之间开展的同业资金存入与存出业务,其中资金存入方仅为具有吸收存款资格的金融机构。

(5)同业乞贷。同业乞贷,是指执法法例赋予此项业务规模的金融机构开展的同业资金借出和借入业务。此条款所称“执法法例赋予此项业务规模的金融机构”主要是指农村信用社之间以及在金融机构营业执照列示的业务规模中有反映为“向金融机构乞贷”业务的金融机构。(6)同业代付。

同业代付,是指商业银行(受托方)接受金融机构(委托方)的委托向企业客户付款,委托方在约定还款日归还代付款子本息的资金融通行为。(7)买断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买断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是指金融商品持有人(正回购方)将债券等金融商品卖给债券购置方(逆回购方)的同时,生意业务双方约定在未来某一日期,正回购方再以约订价格从逆回购方买回相等数量同种债券等金融商品的生意业务行为。

(8)持有金融债券。金融债券,是指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金融机构法人在全国银行间和生意业务所债券市场刊行的、按约定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9)同业存单。同业存单,是指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法人在全国银行间市场上刊行的记账式定期存款凭证。

(10)质押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质押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是指生意业务双方举行的以债券等金融商品为权利质押的一种短期资金融通业务。(11)持有政策性金融债券。政策性金融债券,是指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刊行的债券。

金融机构是指:  ①银行:包罗人民银行、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  ②信用互助社。  ③证券公司。  ④金融租赁公司、证券基金治理公司、财政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证券投资基金。

  ⑤保险公司。  ⑥其他经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批准建立且谋划金融保险业务的机构等。

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划定》第一条第(二十三)项第1目至第4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6号 )第一条《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增补通知》(财税〔2016〕70号)第一条4. 境内的单元和小我私家为境外单元之间的钱币资金融通及其他金融业务提供的直吸收费金融服务,且该服务与境内的货物、无形资产和不动产无关,免征增值税,但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划定适用增值税零税率的除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4《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划定》第二条第五项5. 自2016年1月1日,中国邮政团体公司及其所属邮政企业为金融机构代庖金融保险业务取得的署理收入,在营改增试点期间免征增值税。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门营业税和增值税政策到期延续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83号)6. 自2018年1月1日起,金融机构开展贴现、转贴现业务,以其实际持有票据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作为贷款服务销售额盘算缴纳增值税。2018年1月1日前贴现机构已就贴现利息收入全额缴纳增值税的票据,转贴现机构转贴现利息收入继续免征增值税。

依据:《关于修建服务等营改增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58号)第五条推荐:贴现与转贴现的税务处置惩罚7. 自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纳税人为农户、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乞贷、刊行债券提供融资担保取得的担保费收入,以及为上述融资担保(以下称“原担保”)提供再担保取得的再担保费收入,免征增值税。再担保条约对应多个原担保条约的,原担保条约应全部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否则,再担保条约应按划定缴纳增值税。  纳税人应将相关免税证明质料留存备查,单独核算切合免税条件的融资担保费和再担保费收入,按现行划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管理纳税申报;未单独核算的,不得免征增值税。

  农户,是指恒久(一年以上)居住在乡镇(不包罗城关镇)行政治理区域内的住户,还包罗恒久居住在城关镇所辖行政村规模内的住户和户口不在当地而在当地居住一年以上的住户,国有农场的职工。位于乡镇(不包罗城关镇)行政治理区域内和在城关镇所辖行政村规模内的国有经济的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元的团体户;有当地户口,但举家外出营生一年以上的住户,无论是否保留承包耕地均不属于农户。农户以户为统计单元,既可以从事农业生产谋划,也可以从事非农业生产谋划。

农户担保、再担保的判断应以原担保生效时的被担保人是否属于农户为准。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是指切合《中小企业划型尺度划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其中,资产总额和从业人员指标均以原担保生效时的实际状态确定;营业收入指标以原担保生效前12个自然月的累计数确定,不满12个自然月的,根据以下公式盘算:  营业收入(年)=企业实际存续期间营业收入/企业实际存续月数×12  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划定》第一条第(二十四)款划定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增值税免税政策自2018年1月1日起停止执行。

开云平台app

纳税人享受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增值税免税政策在2017年12月31日前未满3年的,可以继续享受至3年期满为止。《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租入牢固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90号 )第六条8. 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对经省级金融治理部门(金融办、局等)批准建立的小额贷款公司取得的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上述所称小额贷款,是指单笔且该农户贷款余额总额在10万元(含本数)以下的贷款。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小额贷款公司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48号)第一条、第四条9. 自2017年12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向农户、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上述所称小额贷款,是指单户授信小于100万元(含本数)的农户、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贷款;没有授信额度的,是指单户贷款条约金额且贷款余额在100万元(含本数)以下的贷款。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77号)第一条、第三条10. 自2018年9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向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金融机构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法之一适用免税:  (一)对金融机构向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放的,利率水平不高于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150%(含本数)的单笔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二)对金融机构向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放单笔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中,不高于该笔贷款根据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150%(含本数)盘算的利息收入部门,免征增值税。

上述所称金融机构,是指经人民银行、银保监会批准建立的已通过羁系部门上一年度“两增两控”考核的机构(2018年通过考核的机构名单以2018年上半年实现“两增两控”目的为准),以及经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批准建立的开发银行及政策性银行、外资银行和非银行业金融机构。“两增两控”是指单户授信总额1000万元以下(含)小微企业贷款同比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同比增速,有贷款余额的户数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合理控制小微企业贷款资产质量水平和贷款综合成本(包罗利率和贷款相关的银行服务收费)水平。

金融机构完成“两增两控”情况,以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考核效果为准。上诉所称小额贷款,是指单户授信小于1000万元(含本数)的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贷款;没有授信额度的,是指单户贷款条约金额且贷款余额在1000万元(含本数)以下的贷款。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91号)11.自2018年11月7日起至2021年11月6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增值税。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 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号)12. 武汉第七届世界武士运动会执行委员会取得的与中国人民银行互助刊行纪念币收入,免征应缴纳的增值税。

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第七届世界武士运动会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19号)第一条第(三)项二、不征收、暂不征收增值税1. 外国银行分行改制历程中发生的向其改制后的外商独资银行(或其分行)转让企业产权和股权的行为,不征收增值税。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银行分行改制为外商独资银行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7〕45号)第一条2. 存款利息不征收增值税。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划定》第一条第(二)项3. 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取得的非保本的收益、酬劳、资金占用费、赔偿金,不属于利息或利息性质的收入,不征收增值税。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 )第一条4. 纳税人购入基金、信托、理产业品等各种资产治理产物持有至到期,不属于金融商品转让。

其中非保本的收益、酬劳、资金占用费、赔偿金,不属于利息或利息性质的收入,不征收增值税。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 )第二条5. 金融企业发放贷款后,自结息日起90天内发生的应收未收利息按现行划定缴纳增值税,自结息日起90天后发生的应收未收利息暂不缴纳增值税,待实际收到利息时按划定缴纳增值税。上述所称金融企业,是指银行(包罗国有、团体、股份制、合资、外资银行以及其他所有制形式的银行)、都会信用社、农村信用社、信托投资公司、财政公司。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划定》第四条6. 证券公司、保险公司、金融租赁公司、证券基金治理公司、证券投资基金以及其他经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批准建立且谋划金融保险业务的机构发放贷款后,自结息日起90天内发生的应收未收利息按现行划定缴纳增值税,自结息日起90天后发生的应收未收利息暂不缴纳增值税,待实际收到利息时按划定缴纳增值税。

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 )第三条三、浅易计税1. 自2018年1月1日起,资管产物治理人运营资管产物历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浅易计税方法,根据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资管产物治理人,包罗银行、信托公司、公募基金治理公司及其子公司、证券公司及其子公司、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私募基金治理人、保险资产治理公司、专业保险资产治理机构、养老保险公司。

  资管产物,包罗银行理产业品、资金信托(包罗荟萃资金信托、单一资金信托)、产业权信托、公然召募证券投资基金、特定客户资产治理计划、荟萃资产治理计划、定向资产治理计划、私募投资基金、债权投资计划、股权投资计划、股债联合型投资计划、资产支持计划、组合类保险资产治理产物、养老保障治理产物。对资管产物在2018年1月1日前运营历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物治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资管产物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56号 )第一条、第六条2. 自2016年5月1日起,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农村资金相助社、由银行业机构全资提倡设立的贷款公司、法人机构在县(县级市、区、旗)及县以下地域的农村互助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提供金融服务收入,可以选择适用浅易计税方法根据3%的征收率盘算缴纳增值税。

  村镇银行,是指经中国银行业监视治理委员会依据有关执法、法例批准,由境内外金融机构、境内非金融机构企业法人、境内自然人出资,在农村地域设立的主要为当地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生长提供金融服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  农村资金相助社,是指经银行业监视治理机构批准,由乡(镇)、行政村农民和农村小企业自愿入股组成,为社员提供存款、贷款、结算等业务的社区相助性银行业金融机构。  由银行业机构全资提倡设立的贷款公司,是指经中国银行业监视治理委员会依据有关执法、法例批准,由境内商业银行或农村互助银行在农村地域设立的专门为县域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生长提供贷款服务的非银行业金融机构。

  县(县级市、区、旗),不包罗直辖市和地级市所辖城区。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6号 )第三条3. 自2016年5月1日起,对纳入“三农金融事业部”革新试点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行下辖的县域支行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分行下辖的县域支行(也称县事业部),提供农户贷款、农村企业和农村各种组织贷款(详细贷款业务清单见附件)取得的利息收入,可以选择适用浅易计税方法根据3%的征收率盘算缴纳增值税。

  上述所称农户贷款,是指金融机构发放给农户的贷款,但不包罗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划定》第一条第(十九)项划定的免征增值税的农户小额贷款。  上述所称农户,是指《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划定》第一条第(十九)项所称的农户。  上述所称农村企业和农村各种组织贷款,是指金融机构发放给注册在农村地域的企业及各种组织的贷款。享受增值税优惠的涉农贷款业务清单  1、法人农业贷款  2、法人林业贷款  3、法人畜牧业贷款  4、法人渔业贷款  5、法人农林牧渔服务业贷款  6、法人其他涉农贷款(煤炭、烟草、采矿业、房地工业、都会基础设施建设和其他类的法人涉农贷款除外)  7、小型农田水利设施贷款  8、大型灌区革新  9、中低产田革新  10、防涝抗旱减灾体系建设  11、农产物加工贷款  12、农业生产资料制造贷款  13、农业物资流通贷款  14、农副产物流通贷款  15、农产物出口贷款  16、农业科技贷款  17、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  18、农田水利设施建设  19、农产物流通设施建设  20、其他农业生产性基础设施建设  21、农村饮水宁静工程  22、农村公路建设  23、农村能源建设  24、农村沼气建设  25、其他农村生活基础设施建设  26、农村教育设施建设  27、农村卫生设施建设  28、农村文化体育设施建设  29、林业和生态情况建设  30、小我私家农业贷款  31、小我私家林业贷款  32、小我私家畜牧业贷款  33、小我私家渔业贷款  34、小我私家农林牧渔服务业贷款  35、农户其他生产谋划贷款  36、农户助学贷款  37、农户医疗贷款  38、农户住房贷款  39、农户其他消费贷款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6号)第四条4. 自2018年7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纳入“三农金融事业部”革新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行下辖的县域支行,提供农户贷款、农村企业和农村各种组织贷款(详细贷款业务清单见附件)取得的利息收入,可以选择适用浅易计税方法根据3%的征收率盘算缴纳增值税。

 上述所称农村企业和农村各种组织贷款,是指金融机构发放给注册在农村地域的企业及各种组织的贷款。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三农金融事业部涉农贷款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97号)第一条至第三条本文由小颖言税原创整理,转载请注明泉源。


本文关键词:银行业,、,非银行,金融机构,增值税,优惠,一,开云平台app

本文来源:开云平台app-www.instantasiandiet.com



Copyright © 2004-2023 www.instantasiandiet.com. 开云平台app科技 版权所有 备案号:ICP备19881019号-4